春節休市暨相關事宜提醒
期交所為加強市場運作安全,將於 110 年春節長假前,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並預計於 110 年 2 月 18 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回調。
考量 110 年春節假期休市(2 月 5 日至 2 月 16 日)長達 11 日,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價格波動,期交所鑒於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之確保,將於 110 年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預計以2 月 4 日之結算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 10%(例如,臺股期貨現行原始保證金 150,000 元將調高至 167,000 元,調幅約 11.33%),屆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調整金額,以強化期貨市場之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
期交所預計於 110 年 2 月 4 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及匯率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 110 年 2 月 5 日(春節前最後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生效,預計至 2 月 18 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 2 月 4 日之保證金(例如,臺股期貨原始保證金將自調高後 167,000 元調回調整前 150,000 元)。
考量 110 年春節假期休市(2 月 5 日至 2 月 16 日)長達 11 日,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價格波動,期交所鑒於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之確保,將於 110 年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預計以2 月 4 日之結算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 10%(例如,臺股期貨現行原始保證金 150,000 元將調高至 167,000 元,調幅約 11.33%),屆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調整金額,以強化期貨市場之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
期交所預計於 110 年 2 月 4 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及匯率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 110 年 2 月 5 日(春節前最後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生效,預計至 2 月 18 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 2 月 4 日之保證金(例如,臺股期貨原始保證金將自調高後 167,000 元調回調整前 150,000 元)。
注意事項:
(一)110 年 2 月 5 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之最後交易日,當日下午 3 時開始之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 5時。 交易人於 2 月 5 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之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之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之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盤後交易時段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及帳戶權益數變化。
(二)因應 110 年 2 月 6 日至 2 月 16 日無交易,依各商品交易規則,原 110 年 2 月第 2 週到期之小型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一週到期契約(202102W2),其最後交易日應順延至 2 月 17 日,惟為避免與小型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最近月份契約(202102)有相同存續期間,爰不加掛 2 月第 2 週到期之一週到期契約( 202102W2 ); 2月17日是國內2月期貨/選擇權/股期結算日! 110 年 2 月到期之東證期貨契約最後交易日為 2 月 5 日,最後結算日為 2 月 8 日。
(三) 另 2 月 8 日及 9 日僅辦理結算交割事宜,2 月20 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日不交易亦不結算交割。
所有資訊以交易所公告 資料為主,請勿任意轉載
(一)110 年 2 月 5 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之最後交易日,當日下午 3 時開始之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 5時。 交易人於 2 月 5 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之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之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之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盤後交易時段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及帳戶權益數變化。
(二)因應 110 年 2 月 6 日至 2 月 16 日無交易,依各商品交易規則,原 110 年 2 月第 2 週到期之小型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一週到期契約(202102W2),其最後交易日應順延至 2 月 17 日,惟為避免與小型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最近月份契約(202102)有相同存續期間,爰不加掛 2 月第 2 週到期之一週到期契約( 202102W2 ); 2月17日是國內2月期貨/選擇權/股期結算日! 110 年 2 月到期之東證期貨契約最後交易日為 2 月 5 日,最後結算日為 2 月 8 日。
(三) 另 2 月 8 日及 9 日僅辦理結算交割事宜,2 月20 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日不交易亦不結算交割。
所有資訊以交易所公告 資料為主,請勿任意轉載
春節期間休市暨出入金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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