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6月 2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黃金選擇權契約」規格

項目內容
交易標的成色千分之九九九點九之黃金
中文簡稱黃金選擇權(黃金買權、黃金賣權)
英文代碼TGO
履約型態歐式(僅能於到期日行使權利)
契約規模5台兩(50台錢、187.5公克)
到期月份連續6個偶數月份
履約價格間距
  • 履約價格未達2,000元: 25元
  • 履約價格2,000元以上,未達4,000元:50元
  • 履約價格4,000元以上:100元
契約序列
  • 新到期月份契約掛牌時,以前一營業日最近月臺幣黃金期貨契約結算價為基準,向下取最接近之履約價格間距倍數為履約價格推出1個序列,另以此履約價格為基準,依履約價格間距,上下各推出5個不同履約價格之契約。
  • 契約存續期間,遇下列情形時,即推出新履約價格契約: 當契約履約價格高於或低於當日最近月臺幣黃金期貨契約結算價之契約不足5個時,於次一營業日依履約價格間距依序推出新履約價格契約,至履約價格高於或低於前一營業日最近月臺幣黃金期貨契約結算價之契約達5個為止。
權利金報價單位0.5點(新臺幣25元)
每日漲跌幅權利金每日最大漲跌點數,以前一營業日最近月臺幣黃金期貨契約結算價之15%為限
部位限制
  • 交易人於任何時間持有本契約同一方之未了結部位總和,不得逾本公司公告之限制標準
  • 所謂同一方未了結部位,係指買進買權與賣出賣權之部位合計數,或賣出買權與買進賣權之部位合計數
  • 綜合帳戶,除免主動揭露個別交易人者適用法人部位限制外,持有部位不受本公司公告之部位限制
最後交易日各契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到期月份最後一個營業日前之第2個營業日,其次一營業日為新契約的開始交易日
到期日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
最後結算價
  • 以最後交易日ICE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 Limited(IBA)同一曆日所公布之LBMA黃金早盤價(LBMA Gold Price AM),以及台北外匯經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之新臺幣對美元銀行間成交之收盤匯率為基礎,經過重量與成色之轉換,計算最後結算價。計算公式如下:(LBMA黃金早盤價÷ 31.1035 × 3.75 × 0.9999 ÷ 0.995註)×新臺幣對美元收盤匯率
  • 但LBMA黃金早盤價未能於到期日到期交割作業前產生時,則最後結算價依「臺灣期貨交易所新臺幣計價黃金期貨契約及黃金選擇權契約最後結算價決定作業要點」辦理之。
交割方式符合本公司公告範圍之未沖銷價內部位,於到期日當天自動履約,以現金交付或收受履約價格與最後結算價之差額
最後交易日若為國內假日或遇倫敦黃金市場休假日或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進行交易時,以其最近之次一營業日為最後交易日,但本公司得視情況調整之。(詳見黃金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
註1 金衡制盎司為31.1035公克,1錢為3.75公克;LBMA黃金價格(LBMA Gold Price)為成色千分之九九五之黃金價格,而本契約交易標的為千分之九九九點九之黃金。
*有關任何時點使用LBMA黃金價格(LBMA Gold Price)及本契約因特定目的使用該價格之適當性或是否適用於商業銷售行為,ICE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 Limited (IBA)均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LBMA Gold Price為貴金屬價格有限公司之註冊商標。
非經IBA之書面同意,禁止複製、散播或使用LBMA黃金價格相關資訊。


本資料僅供參考,
相關資訊請以交易所公告為準,
使用者依本資料交易發生損失需自行負責。
資料來源:台灣期貨交易所
圖片來源:Visual 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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