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月 19


春節期間 契約保證金調高
春節期間 契約保證金調高

考量108年春節假期休市長達11日,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之價格波動,期交所鑑於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之確保,將於108年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及匯率類契約保證金。

期交所指出,預計以1月29日之結算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屆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調整金額,以強化期貨市場之風險承受度。

期交所提醒,108年1月30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之最後交易日當日下午3時開始之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5時。交易人於30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之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之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之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

因應108年1月31日至2月10日無交易,108年2月第一周到期小型台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一周到期契約,最後交易暨結算日順延至2月11日;108年1月到期印度50期貨契約最後交易日為1月30日,最後結算日為1月31日。


108年2月到期東證期貨契約最後交易日為1月30日,最後結算日為1月31日;108年3月到期交割布蘭特原油期貨契約,到期最後交易截止時間不調整,可交易至1月31日上午5時並以2月11日為最後結算日。另1月31日及2月1日僅辦理結算交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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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經濟日報-春節期間 契約保證金調高
2019-01-15 00:22經濟日報 記者林婉琪/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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