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內容 |
交易標的 | 美國S&P 500®股價指數 |
中文簡稱 | 美國標普500期貨 |
英文代碼 | SPF |
交易時間 |
- 本契約之交易日同本公司營業日
- 一般交易時段之交易時間為營業日上午8:45~下午1:45
- 盤後交易時段之交易時間為營業日下午3:00~次日上午5:00;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無盤後交易時段
|
契約價值 | 本契約指數乘上新臺幣200元 |
契約到期
交割月份 |
- 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五個接續的季月
- 新交割月份契約於到期契約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起開始交易
|
每日結算價 | 原則上採當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前1分鐘內所有交易之成交量加權平均價,若無成交價時,則依本公司「美國S&P 500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訂定之 |
每日漲跌幅 | 採前一一般交易時段每日結算價±7%、±13%、±20%三階段漲跌幅度限制 |
最小升降單位 | 指數0.25點 (新臺幣50元) |
最後交易日 | 到期月份第三個星期五 |
最後結算日 | 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 |
最後結算價 | 最後交易日標準普爾道瓊指數編製公司(SPDJI)計算之美國S&P 500股價指數特別開盤價(Special Opening Quotation, SOQ) |
交割方式 | 現金交割,交易人於最後結算日依最後結算價之差額,以淨額進行現金之交付或收受 |
部位限制 |
- 交易人於任何時間持有本契約同一方之未了結部位總和,不得逾本公司公告之限制標準
- 法人機構基於避險需求得向本公司申請放寬部位限制
- 綜合帳戶,除免主動揭露個別交易人者適用法人部位限制外,持有部位不受本公司公告之部位限制
|
保證金 |
- 期貨商向交易人收取之交易保證金及保證金追繳標準,不得低於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水準
- 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以「臺灣期貨交易所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計算之結算保證金為基準,按本公司訂定之成數加成計算之
|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