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6月 2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東京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

項目內容
交易標的東京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Tokyo Stock Price Index, TOPIX)
中文簡稱東證期貨
英文代碼TJF
交易時間
  • 本契約之交易日同本公司營業日
  • 交易時間為交易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15分
契約價值東證期貨指數乘上新臺幣200元
到期月份自交易當月起連續二個月份,另加上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中三個接續的季月,總共有五個月份的契約在市場交易
每日結算價每日結算價原則上採當日收盤前1分鐘內所有交易之成交量加權平均價,若無成交價時,則依本公司「東京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訂定之
每日漲跌幅最大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結算價上下16%
最小升降單位指數0.25點 (新臺幣50元)
最後交易日各契約的最後交易日原則上為各該契約交割月份第二個星期五之前一營業日,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為新契約的開始交易日
最後結算日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
最後結算價最後交易日之次一東京證券交易所營業日計算之東京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特別報價
交割方式以現金交割,交易人於最後結算日依最後結算價之差額,以淨額進行現金之交付或收受
部位限制
  • 交易人於任何時間持有本契約同一方之未了結部位總和,不得逾本公司公告之限制標準
  • 法人機構基於避險需求得向本公司申請放寬部位限制
  • 綜合帳戶,除免主動揭露個別交易人者適用法人部位限制外,持有部位不受本公司公告之部位限制
保證金
  • 期貨商向交易人收取之交易保證金及保證金追繳標準,不得低於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水準
  • 本公司公告之原始保證金及維持保證金,以「臺灣期貨交易所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計算之結算保證金為基準,按本公司訂定之成數加成計算之
最後交易日為下列情形,其調整方式如下,但本公司得視情況調整之:
一、到期月份之第二個星期五非東京證券交易所營業日,最後交易日則改為到期月份之第二個星期五之前ㄧ東京證券交易所營業日之前一本公司營業日。
二、遇我國假日未能進行交易,則以前一本公司營業日為最後交易日。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因素未能進行交易,最後交易日則順延至次二東京證券交易所營業日之前一本公司營業日。
(詳見「東京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交易規則」)
*東京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係由東京證券交易所計算。「東證期貨」並非由東京證券交易所贊助、背書或推廣。
*東京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及其成份股組合為東京證券交易所所有,臺灣期貨交易所業取得東京證券交易所之授權掛牌「東證期貨」上市交易。


本資料僅供參考,
相關資訊請以交易所公告為準,
使用者依本資料交易發生損失需自行負責。
資料來源:台灣期貨交易所
圖片來源:Visual 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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